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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2016-11-12 文章來源: 瀏覽次數:3074 |
人人都喊著立異,我要質疑立異,恐怕會不得好死。所以,我不打算質疑,我想問: 題目一:到底什么是立異?不同于前的都是立異? 題目二:怎么創?無目標的嘗試各種改變,當某一處改變帶來了好的效果后,就固定下來,即可稱之為“立異”? 接下來我想將題目集中于設計上的立異。(其他方面的我其實是不懂。) 對于設計立異,能被關注到的往往是表現形式上的,至于流程、信息架構、表現模型這些的立異,太不輕易被看到了,也不太輕易被理解,固然這些對于一個產品的價值更大,但對于以立異為目的的設計師來說,仍是搞表現形式上的立異比較明智。 那么我們就著眼于表現形式上的立異(嗯,我也很明智),表現形式上的立異大致上可以這么概括:搞出不同于以往的,且產生了更好效果的表現形式。 這樣的理解本身挺好,挺對。但由于只有這樣的理解,于是導致了一些盲目的立異。單純的追求形式上的改變,好比: 以前是點了按鈕后,頁面上直接閃現出一個小窗口。立異一下,點了按鈕之后,讓這個小窗口從頁面頂端,翻出來,從后面翻出來。實在這也無非是OS中的一個效果,但移植到了這里好歹也可以算個微立異吧。 這算不算好更好的效果呢?或許看上去更cool了,但恐怕也僅此而已。 這樣的創法,本身缺少方向,嘗試著各種變化。朝黑暗中掃射,鋪張嚴峻。能不能更有目的性?由于對立異這個概念有且僅有這樣的理解,才導致了這樣的立異無方法,那么,能不能對立異這個概念有的其他的理解… 下面是我的一點理解… 現有的熟悉中繼續著以往的錯誤 我們目前的熟悉,看似是我自己獨立的見解,但顯然這熟悉是建立在良多背景知識的基礎上的,這些基礎是以往的、別人的熟悉,不見得都對。更駭人聽聞的是,即使是撇開背景知識這個因素,我的熟悉也可能并不是我的本來觀點。 右邊三根線段中,哪根與左邊的尺度線段一樣長?顯然是第2根,但假如前面十個人的謎底都是第3根,你會怎么回答?實驗結果是:37%的人從了眾,相信了別人的錯誤看法。從眾意味著你真的信了,并不是被逼回答出了錯誤的謎底,而是自己真的做出了錯誤的判定。真闊怕~ 設計中,也有良多類似的,嗯,或許不該叫錯誤,應該是不足,不足夠好的表達方式。列表、頁面跳轉、表單提交,這些基本的對象,在一個產品中廣泛存在,它們現有的表現形式也許并不是最理想的,但也都被一次次的沿用下來了。 設計上與其盲目追求立異,不如追求改正以往的不足,找到了更好的表達方式 設計是在表達,我們用一系列表達將一個產品傳達給用戶。那么,一定存在著一種最好的表達方式,而我們要做的就是找到它。 點擊一個鏈接后打開一個新頁面,在技術原始的年代,打開另外一個頁面就是新頁面直接閃現出來,沿用至今。這種形式并不是最好的表現方式,過于抽象。這個鏈接怎么就把這個頁面拽出來了呢?原來的頁面去哪兒了?這些都需要靠用戶的抽象思維才能委曲理解。現在,在一些技術比較可靠的環境下,這樣的頁面跳轉完全可以做到更加形象化了,但大多數的產品仍是在沿用著最原始的跳轉方式-直接閃現。 Path將它的三個主要頁面的跳轉做的更形象了,左右推拉: 左圖是主頁面,點擊左上角三個橫杠的圖標,主頁面就往右滑動,將左側的tabs列披露出來了。這個tabs列表是怎么來的,更形象了,主頁面跑哪兒去了,也更清晰了。相較于以往的直接頁面跳轉,這個表現形式更好。之后,大家紛紛效仿。 一個特定的產品,整體上看是個新東西,但其中必然包含了列表、頁面跳轉、表單提交…這些以前就有的對象。這些對象的表現形式都是繼續以往的。 假如我們能發現這些對象表現形式的不足,在當前前提下,能實現更好的表現形式,就成了立異。當然,價值得夠大。 前面提到的點擊按鈕彈出小窗口,直接閃現出來不夠形象,不是最佳的表達,假如這么改一下: 小窗口由那個按鈕的位置放大而出。這窗口是從哪兒來的,這樣表達就更形象了。這個改變的目的是為了追求一個更好的表達方式,讓用戶更好的理解我們要表達的意思。 至于這是不是能算作立異,那只是做了一件準確的事兒后,外人評價這個準確的事兒有多大價值,是不是夠資格得到個獎章。立異并不是目的,改善才是目的。 “發現現有表現的不足,找到更好的方式”這可以說是對設計立異更進一步的理解,也可以說是對立異概念的另類詮釋,或者說是對盲目立異的批判。不外我覺得怎么去理解它與立異概念的關系并沒那么重要,由于立異這個概念本身就太寬泛。我更但愿夸大的是:在設計里,更有價值的事兒,是對不夠好的表達方式的改善,而不是盲目的為了立異而創。 以上是我對設計立異的一點兒理解,至于其他領域,技術開發、貿易運作、市場營銷…我并不懂,但或許也應該有類似的思惟觀點,理性的熟悉老是要比兩眼一抹黑的亂創要靠譜兒些吧。 |